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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布《关于报备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9  浏览次数:268

日前,中山市商务局向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商协会及企业发布《关于报备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的通知》。据悉,按照相关要求,展览、会议、会展培训以及境内参展项目需在活动开展前至少10天向市商务局报备相关情况,未经报备的项目不纳入扶持范围。

为推动中山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山会展业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近年来,中山市不断探索新途径发展会展业。2020年,中山市商务局出台了《中山市促进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重点支持5-10个本土品牌展会项目,依托中山市特色产业基础,将其中1-2个项目培育成5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专业展品牌;还将新建翠亨新区国际会展中心、组建市会展集团等,力争到2023年,会展业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市场规范、竞争有序、功能完善、机制健全、服务优良的会展业发展体系。

(来源:中国会展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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