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务院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商务部的这份批复指出,同意在北京市继续开展和全面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期限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原则同意《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5月,国务院同意在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北京市成为全国首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批复标志着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正式启动。《方案》明确了立足文化中心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构筑区域协同开放新格局;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政策集成,打造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先导区等九大主要任务。《方案》提出,推进文化行业扩大对外开放、多形式助推国际文化交流、大力发展文化贸易。
《方案》明确,推进文化行业扩大对外开放。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同时坚持扩开放和强监管相统一。多形式助推国际文化交流。完善文化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拓宽渠道,搭建文化展示交流平台,支持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有序引进外国优秀文化成果;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文化交流,深化友好城市文化交流;支持文化企业在境外设立合资出版公司、艺术品经营机构等。
《方案》提出,大力发展文化贸易。重点发展文化信息、创意设计、游戏和动漫版权等文化贸易,推动以数字技术为支撑、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文化+”整体出口,积极建设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等;大力发展跨境文化贸易,搭建文化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海外回流文物交易市场建设;探索设立文化发展基金,探索文化贸易金融服务创新,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对国有文化企业从事文化出口业务的编创、演职、营销人员以及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相关专业教师等因公出国(境),实行导向清晰的区别管理,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政策集成,打造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先导区。聚焦文化和旅游,稳妥推进文化服务扩大开放措施,允许在京设立的外商独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赴我国台湾地区除外)。
(原标题:国务院批复同意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