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批物流行业守信典型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3
武汉钢铁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4
中国外运辽宁有限公司
5
山东盖世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6
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7
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8
江西正广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9
赣州万吉物流有限公司
10
湖南湾田实业有限公司
11
中铁物资集团西北有限公司
12
陕西鸿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3
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
14
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5
济南零点物流港有限公司
16
辽宁红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17
云南建投物流有限公司
18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19
广州市卓志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20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2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
淄博金泰铁路储运有限公司
23
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25
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
26
河北宝信物流有限公司
27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8
辽宁中成物流有限公司
29
吉林省长久物流有限公司
30
宁波营港利信物流有限公司
31
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
32
赣州国盛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33
宁波外运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
34
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35
宁波市金星物流有限公司
36
山东朗越国际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37
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
38
四川东方物流有限公司
39
江西蓝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40
武汉航科物流有限公司
41
贵州省物资现代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2
宁波中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43
上海康展物流有限公司
44
辽宁路为物流有限公司
45
湖北安捷物流有限公司
46
营口长航物流有限公司
47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48
招商局物流集团乌鲁木齐有限公司
49
广西玉柴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50
上海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51
长春京铁物流有限公司
52
吉林省顺丰速递有限公司
53
江西五洲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54
厦门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55
安钢集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56
保定天德物流有限公司
57
贵州黔和物流有限公司
二、工作背景
为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关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精神,落实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致函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关于协助开展物流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的函》中有关建立行业“红名单”标准的指导要求以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行业协会提供诚信记录的指导要求。我会在持续推动物流行业交易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物流行业守信典型企业评价工作。
三、申报情况
申报工作分为协会推荐与企业自主申报,参与推荐的地方行业组织共33家,涉及山东、河北 、云南、江西 、沈阳、广东 、浙江、湖南、甘肃、贵州、上海、四川、福建、青海、湖北、河南、吉林、黑龙江、山西、广西、北京、陕西、新疆23个区域。申报企业总数为125家,按服务模式划分,综合型占比:52%,运输型占比:43%,仓储型占比:5%,服务领域涉及普货、危化品、冷链、大件、大宗商品、电商、快递等,全部为国家A级物流企业,部分已获得行业信用评级。按指标统计分数,企业最高得分479.75分,企业最低得分279.5分。分数偏低的原因主要为涉及信用记录的资料提交不完整,信息缺失严重。主要包括:1、部分企业分支机构、董监高信息不完整,分支机构过多、董监高人员变动未及时更新。2、经营资质和行政许可缺失,企业无法分辨经营资质和行政许可的区别,造成重复、遗漏。3、荣誉表彰信息授予机构多样,难以按级定分。4、社会公益参与较少。5、信用档案缺失严重,不到10%企业填写且符合要求6、主体自身评价缺失严重,约15%企业填写且符合要求。7、未获得具备公信力的信用评级。
四、初审通过情况
评价工作组依据标准及管理办法对系统记分400以上(总分为500)的企业公司主体、分支机构、法人进行了数据筛查,包含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行政处罚记录、裁判文书记录、严重违法记录、信用中国黑名单、交通部超限超载黑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诚信联盟交易黑名单、新华社舆情监测等相关信用记录。共有63家企业通过初审,并提交盖章纸质材料,提报至专家评审组终审。
五、专家评审情况
专家评审会于3月14日在北京顺利召开,由中物联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担任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并主持会议。来自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银行业协会、普洛斯金融控股(重庆)有限公司、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7名专家评审组成员根据标准及管理办法依次对提报的63家企业进行文本材料审查、信用记录数据筛查、指标分数复核。会议经过异议展示与讨论、投票决议等过程,对行政处罚行为严重和裁判文书涉及信用风险的企业进行了否决,最终57家企业进入首批物流行业守信典型企业的公示名单。
六、公示与公告
根据管理办法,专家评审会审定通过的首批物流行业守信典型企业名单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4日,公示媒体包括中物联官网、官微以及其他行业媒体。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媒体公告,并报送国家发改委及交通运输部相关处室。
七、联合激励
“守信典型企业”的推广前提条件是易查、公平和动态监测,中物联将在官方网站增设物流行业守信典型企业的查询、展示页面进行宣传。对列为“物流行业守信典型企业”的,中物联将向各地方行业组织进行推荐,鼓励相关部门对“守信典型企业”在市场宣传、评优评级、项目申报等领域给予优先权。在市场层面,鼓励包括A级物流企业、交易平台、金融、保险、油品、ETC、租赁、救援等相关服务方对“守信典型企业”优先、优惠合作。在“守信典型企业”的授权下,为政府部门行政事项受理和监管做好信用信息共享,进一步推动“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激励措施的出台落地。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易非、金妲颖
电话:010-83775698、83775699
15901277360、1343949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