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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破万亿 给农业农村带来哪些影响和变化

发布日期:2019-02-15  浏览次数:123
  • 2014年以来,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累计支持1016个示范县,其中贫困县737个,占全国贫困县总数的88.6%。

2014年以来,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累计支持1016个示范县,其中贫困县737个,占全国贫困县总数的88.6%。重点支持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电商培训,提升农村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补齐农村流通设施短板,为促进农村产品上行,农村地区就业增收等打下良好基础。2017年全国农村电商零售额破万亿,2018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3490.7亿元,同比增长43.3%。在综合示范工作进入第5个年头,盘点电子商务给农业农村带来的影响和变化非常有必要,更有利于示范工作的下一步开展。

在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推动下,我国农村电商优化和重组了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重构了农产品产业链,极大的释放了农村电商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具体影响和变化如下:

一、生产环节

(一)新农人正在为农村注入新的生产要素

农村电商的发展,特别是培训力度的增加,催生了大批创业者,农村电商环境的改善,更是吸引了诸多新农人返乡创业。一方面解决了农村生产力不足的关键问题,为农村重新引入了新的生产要素,包括互联网的应用。另一方面让传统的农业焕发了新的生机,新农人俨然成为农村社会经济“肌体”的新“细胞”和“生力军”,他们对于农产品的标准化、品质控制、质量要求,对于推动中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重构农产品产业链,重塑农产品的价值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传统实体经济电商化推动生产经营组织化

农村电商的发展,让部分有基础、有意愿的传统从事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如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率先利用电子商务进行转型升级。他们在生产过程中或组织农户,或让农民社员统一种植标准,或从农户手里收购统一收购标准化程度高的农产品,或自己提升农产品标准化水平,让当地农民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推动了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化水平,并且他们扎根于农村,服务于农民,俨然成为农产品上行和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更有部分农业专业合作社与新农人合作,利用自己在农产品供应链方面的优势,为新农人“一件代发”,直接提供产品的仓储、分级、包装、加工和快递。专业化的分工极大的保障了农产品的品质,加快了农产品上行的效率和质量。如新宁县龙丰果业牵手新农人高蒙,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销售“崀山脐橙”,让崀山脐橙更优质优价的走出去。

(三)电商服务商和电商平台促进农产品标准化、商品化、品牌化进程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开展让众多电商服务商和电商平台扎根农村,他们瞄准了农产品电商的“蓝海”市场,通过与农产品基地的合作,制定农产品指标,进行原产地货源的精挑细选,尝试解决农产品的标准化、商品化和品牌化等诸多困扰农产品发展的难题。如江西全城电商的“扶贫车间”模式,通过供应链一体化,品牌一体化,渠道一体化与贫困户合作,将农产品变成标准化程度高的商品的同时,通过数据系统让贫困户分享产品种植生产到流通的合理利润。映潮科技推出的“映潮直选”,加强了农产品品控,都是在探索适合网络销售的农产品的商品化、标准化等问题。

二、流通环节

(一)创新了流通模式

众多周知,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层级多,层层加码,吞噬了大部分利润,农民与消费者均无话语权,都为流通产生的成本“买单”。农村电商将极大的变革和创新流通模式,直接缩短产业链,减少交易环节,由于流通线路短,农产品保鲜度极大增加,消费者的体验感将会进一步增强。

(二)压缩了交易环节,提升了流通效率

农村电商是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发展方向,电子商务深入农村后,通过新型物流体系,势必会缩短农产品交易链条,将原有的五六个更是更多的交易环节压缩;农村电商以产销对接为重点,将会极大的缩短供需距离,让生产端和消费端直接连接,极大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让消费者和生产者都获利;农村电商通过培育新型的农产品供应链,将会构建新的铺货组织体系,降低流通成本。

三、消费环节

(一)信息不对称局面逐步改善

众所周知,我国的农业以小农经济为主,生产主体小众化。千家万户的小生产根本没有办法对接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农民对于信息的掌握和应用极其匮乏和缺乏,无法将特色、小众产品传达给城市消费者,所以越是贫困地区,信息越是匮乏,渠道更是有限,形成一定规模的消费更是遥不可及,导致增产不增收的局面时有发生。而发展农村电商,让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对接,让农民利用互联网了解信息、传递信息,享受电子商务成果的局面正日益形成。如第二批示范县武乡的岭头村,全村上百个农民利用电商创业脱贫,形成了全国知名的微商村。第三批示范县四川凉山雷波县的脐橙电商销售占到五成以上,网络销售价最低更是达到16元/公斤,溢价效果明显。

(二)创新了特色农产品的模式

农村电商的发展,让原产地的特色农产品拓展了销售渠道,提升了农产品知名度,借助电商积累的消费者信息,部分示范县进行预售农业、订单农业、众筹农业,按照消费者的需求来确定种植的品种和方式,与消费者确定了持续、稳定、长期、可控的新型供需关系。如第二批示范县东港市与京东携手进行“鸭绿江口有亩田”的众筹农业,得到消费者积极的支持。既让农民得到实惠,多赚到钱,又让消费者享受到绿色健康的农产品,两头都收益。

(三)提升农产品品牌化进程

电子商务的发展让区域农林产品迎来了品牌化的黄金时期,“三品一标”的农林产品完全可以率先借助互联网这一最便捷和最具传播力的工具,低成本高效快速地树立起自己的“互联网品牌”。

示范县更是将培育区域公共品牌作为农产品上行的重点,许多示范县积极探索农产品“品牌化”路径,着力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为公共品牌提供担保,统一标准、统一追溯、统一标识、统一宣传和推广,促进了地方产业的规模化发展,避免了本地特色农产品贴牌现象的发生。

虽然农村电商面临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物流成本过高、人才匮乏、农产品上行乏力等问题,但不容忽视的是,农村电商对于农业农村的改造作用正在日益凸显,正在为传统的农业农村注入新的基因,势必会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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