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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贸促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申办商事认证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打印]添加时间:2020-02-03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1612

各进出口企业:

根据《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关于全面落实防控职责做好企业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和临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同时保障企业及时顺利申办各类商事认证业务,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请办理商事认证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开通“24”小时足不出户、企业端自主打印原产地证功能

疫情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我会鼓励广大企业积极开通贸促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功能。登陆原产地证申办网址http://qiye.ccpiteco.net和http://manage.ldforms.com。按系统提示申请开通自主打印,即可自主打印审核通过的原产地证。目前,贸促会自主打印服务范围,涵盖除哥斯达黎加优惠原产地证以外的各类原产地证书。疫情期间,针对哥斯达黎加优惠原产地证和目前暂未认可电子印章和签字的东盟优惠原产地证,可自主打印或联系我会打印并办理快递邮寄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不再提供企业人员直接到窗口领取证书服务。其余原产地证企业可自主打印。

二、“不见面”办理商事证明书和领事认证业务

(一)企业办理商事证明书和领事认证业务,调整为“网上预审+邮寄收取申请材料+证明书邮寄至企业〞模式。企业在申请之前可电话或QQ群咨询业务窗口,将所需材料填写准备好拍照扫描后发送至窗口工作人员QQ,预审通过确认材料无误后将正本材料邮寄至窗口。证明书做好后,联系快递将证明书邮寄回企业。电话:8726679、8726621;QQ群:57240317、14794742、102914709、949274328。

(二)为减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我市企业国际贸易的影响,帮助企业减免延期履约或不能履约的违约责任,我会可帮助企业办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实性证明服务办理该事实性证明,企业需自主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出具的公共/证明;
  2.海陆空相关的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三、企业信息备案多证合一

对于首次在贸促会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已在商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直接登录贸促会原产地申报系统(qiye.ccpiteco.net;http://manage.ldforms.com),相关备案信息将自动同步;未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其他企业主体(如生产商、保税区内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某些外商投资企业等)可联系会,通过QQ群提交电子版材料完成企业信息备案。

四、证书信息查询及后续原产地核查

中国贸促会系统签发的各类原产地证书信息均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网上认证中心(check.ccpiteco.net)查询。疫情期间,中国贸促会及地方机构暂停原产地实地核查,一律采取远程工作模式,相关企业可发送邮件提交相关电子版资料完成原产地核查,确保企业已办证书的国外有效使用。

五、联系方式

企业信息备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实性证明,商事证明书,领事认证、认证文件核查等具体业务流程请拨打工作电话或企业QQ工作群留言咨询。
  联系人:郇秀秀  吕潇漫  黄立鑫
  联系电话:8726621,8726679

工作QQ群:57240317、14794742、102914709、949274328
  邮寄地址:临沂市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大厅3楼G42贸促会窗口  收件人:郇秀秀

市贸促会将全力保障贸促会商事认证和相关服务正常开展,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升级电子化水平,为广大进出口企业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业务保驾护航,与企业共渡难关。感谢广大企业对我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市贸促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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